Raymond所住的屋苑收到屋宇署修葺令,指令大廈須於限定時間內清除大廈外牆所有鬆脫或損毀批盪。業主立案法團管理委員會其後決定一同更換破損的食水喉管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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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團秘書Raymond積極參與,向作為工程公司老闆的外父東取經,東向Raymond極力推介他相熟的顧問公司,老闆Ken更願意減收顧問費用,省卻需要公開招標的「麻煩」。法團終於聘用了Ken的公司,在接著的工程公司招標中,Ken與東合謀圍標,使東成功取得工程承建的合約,這一切Raymond皆被蒙在鼓裡。而Raymond為免麻煩,沒有披露他與東的親屬關係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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Raymond被法團委派負責監督整項維修工程。但工程展開後,問題接踵而來:進度不但緩慢,Ken及東其後更要求法團進行額外工程。而Raymond礙於與東的關係,不好意思拒絕。後來Raymond更從太太Sharon得悉,東替他們繳交了單位的維修費!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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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期工程還未完成,東便指公司流動資金有問題,希望Raymond安排法團儘快支付中期工程費用。工程完工時,Raymond發現仍有不少問題,擔心不能通過屋宇署的視察,Ken竟暗示可「駛多少」解決。再加上因為東的公司在大廈維修時偷工減料,引致Raymond的女兒被外牆剝落的紙皮石所傷……種種的難題,究竟Raymond如何面對及處理? |